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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业的热点问题你知道多少呢

来源:沈阳仁和会计铁西校区    时间:2018/1/18 17:01:44

  金融业的热点问题你知道多少呢?沈阳仁和会计铁西校区小编为大家总结了以下内容

  1、银行办IC卡、U盾、补办卡、托收凭证等业务收取的工本费收入,如何征税?

  答:属混合销售行为,按金融服务征税。

  2、外汇业务中的外币兑换、经营套汇、结售汇业务如何征税?

  答:按直接收费金融服务征税。

  3、银行、保险业办理业务时向客户赠送礼品、宣传品,应如何征税?

  答:办理业务时向客户赠送礼品、宣传品等是银行保险业常用促销手段,礼品、宣传品价值视为在金融服务收费中已收取了对价,在税务总局另有政策规定前,暂不作为视同销售,银行、保险业只需按实际收取的金融服务收费申报缴纳增值税。

  4、银行业提供金融服务时发生的免年费、免服务费业务应如何征税?

  答:免收费行为应认定为银行提供金融服务时给予客户的销售折扣,免收费业务不需作视同销售,银行按实际收取的金融服务收入申报缴纳增值税。

  5、金融业有哪些特殊项目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答:存款利息不征收增值税,纳税人吸收存款支出的利息不能差额扣除或抵扣进项税额;金融同业往来利息免征增值税,纳税人支付同业往来的利息支出不能抵扣进项税额;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以及用于交际应酬的消费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6、股权转让是否缴纳增值税问题 ?

  答:投资行为暂不列入增值税的的征税范围。股权转让收入不征收增值税,股息、红利收入也不征收增值税。但是二级市场有价格的股票或债券等按照“金融商品转让”征税。目前的二级市场有上海股票交易市场,深圳股票交易市场(A股),新三版,创业板。

  7、哪些金融服务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1)对消费者个人提供金融服务,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金融商品转让业务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3)免征增值税的金融服务项目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8、营改增后,存款利息是否开具增值税发票?

  答:营改增后,存款利息属于不征收增值税的项目,不开具增值税发票。

  以上就是沈阳铁西区会计培训学校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金融业的热点问题,想了解跟多会计方面的资讯,请关注沈阳铁西区仁和会计学校http://4453.peixun360.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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